最近看到美国著名法官霍尔姆斯的一篇演讲,谈到自己干的法律职业,这是我见过的对自己的职业意义理解的最深的人哈。霍尔姆斯说啊,干法律有两个好处,第一呢,法律工作既是事件的见证者又是事件的参与者;既可以思考,又可以行动。从业者可以同时用这两种身份去体验生命的激情。那第二点呢,在霍尔姆斯看来,法律这个职业就像是一个魔术镜子,反映的不仅是这一代人的生活,而且是曾经存在过的所有人的生活。对啊,现在的法律制度其实是历史上所有法律制度堆在一起的结果嘛。不过啊,仔细想想,世界上所有的职业干到最高境界其实都符合霍尔姆斯讲的这两点标准:第一,既是思考者又是行动者。第二,既着眼于现在又能站在所有前人的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