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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2015.08.26 是非《有些崇高比堕落还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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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表于 2015-8-26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罗胖微信语音
是非
话说英国作家萧伯纳写过一出戏,说有个富翁啊见到了多年不见的儿子,就问呐:你对做什么有兴趣啊?这个年轻人在科学文艺法律各方面是一无所长,但他说自个儿有一项长处:会明辨是非啊。这老爷子气坏了,把自己儿子爆损了一通,说这件事情难倒了一切明白人呐,怎么你啥都不会,就会一个明辨是非唻?据说中国作家王小波二十来岁的时候看到这段文字,顿时是痛下决心,说我这辈子干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做一个一无所能,就能明辨是非的人。有人问过我一个问题啊,说怎么看一个人的能力啊?我的回答很简单,就是看这个人是不是经常对他人做道德上的评价。所以啊,只要经常批评别人是非的人,他越是义正词严越是充满了崇高感,就越是反证他是一个一无所能的人。
那您往下拖,给你看王小波的一篇精彩的文章。
王小波

(上世纪)七十年代发生了这样一回事:河里发大水,冲走了一根国家的电线杆。有位知青下水去追,电线杆没捞上来,人却淹死了。这位知青受到表彰,成了革命烈士。

这件事在知青中间引起了一点小小的困惑:我们的一条命,到底抵不抵得上一根木头?结果是困惑的人惨遭批判,不瞒你说,我本人就是困惑者之一,所以对这件事记忆犹新。

照我看来,我们吃了很多年的饭才长到这么大,价值肯定比一根木头高;拿我们去换木头是不值的。但人家告诉我说:国家财产是大义之所在,见到它被水冲走,连想都不要想,就要下水去捞。不要说是木头,就是根稻草,也得跳下水。他们还说,我这种值不值的论调是种落后言论——幸好还没有说我反动。

实际上,我在年轻时是个标准的愣头青,水性也好。见到大水冲走了木头,第一个跳下水的准是我,假如水势太大,我也可能被淹死,成为烈士,因为我毕竟还不是鸭子。

这就是说,我并不缺少崇高的气质,我只是不会唱那些高调。

时隔二十多年,我也读了一些书,从书本知识和亲身经历之中,我得到了这样一种结论:自打孔孟到如今,我们这个社会里只有两种人。

一种编写生活的脚本,另一种去演出这些脚本。前一种人是古代的圣贤,七十年代的政工干部;后一种包括古代的老百姓和近代的知青。所谓上智下愚、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就是这个意思吧。

从气质来说,我只适合当演员,不适合当编剧,但是看到脚本编得太坏时,总禁不住要多上几句嘴,就被当落后分子来看待。这么多年了,我也习惯了。

在一个文明社会里,个人总要做出一些牺牲——牺牲“自我”,成就“超我”——这些牺牲就是崇高的行为。我从不拒绝演出这样的戏,但总希望剧情合理一些——我觉得这样的要求并不过分。

举例来说,洪水冲走国家财产,我们年轻人有抢救之责,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总要问问捞些什么。捞木头尚称合理,捞稻草就太过分。这种言论是对崇高唱了反调。

现在的人会同意,这罪不在我:剧本编得实在差劲。由此就可以推导出:崇高并不总是对的,低下的一方有时也会有些道理。实际上,就是唱高调的人见了一根稻草被冲走,也不会跳下水,但不妨碍他继续这么说下去。

事实上,有些崇高是人所共知的虚伪,这种东西比堕落还要坏。

人有权拒绝一种虚伪的崇高,正如他有权拒绝下水去捞一根稻草。假如这是对的,就对营造或提倡社会伦理的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只顾浪漫煽情,要留有余地;换言之,不能够只讲崇高,不讲道理。

举例来说,孟子发明了一种伦理学,说亲亲敬长是人的良知良能,孝敬父母、忠君爱国是人间的大义。所以,臣民向君父奉献一切,就是崇高之所在。

孟子的文章写得很煽情,让我自愧不如,他老人家要是肯去做诗,就是中国的拜伦;只可惜不讲道理。臣民奉献了一切之后,靠什么活着?

再比方说,在七十年代,人们说,大公无私就是崇高之所在。为公前进一步死,强过了为私后退半步生。这是不讲道理的:我们都死了,谁来干活呢?

在煽情的伦理流行之时,人所共知的虚伪无所不在;因为照那些高调去生活,不是累死就是饿死——高调加虚伪才能构成一种可行的生活方式。

从历史上我们知道,宋明理学是一种高调。理学越兴盛,人也越虚伪。从亲身经历中我们知道,七十年代的调门最高。知青为了上大学、回城,什么事都干出来了。

有种虚伪是不该受谴责的,因为这是为了能活着。现在又有人在提倡追逐崇高,我不知道是在提倡理性,还是一味煽情。假如是后者,那就是犯了老毛病。

与此相反,在英国倒是出现了一种一点都不煽情的伦理学——功利主义。罗素先生评价说:这些人的理论虽然显得卑下,但却关心同胞们的福利,所以他们本人的品格是无可挑剔的。

而我们这里的伦理学家,理论虽然崇高,但却无视多数人的利益;这种偏执还得到官方的奖励,在七十年代,高调唱得好,就能升官——他们本人的品行如何,也就不好说了。

我总觉得有煽情气质的人唱高调是浪费自己的才能:应该试试去写诗——照我看,七十年代的政工干部都有诗人的气质——把营造社会伦理的工作让给那些善讲道理的人,于公于私,这都不是坏事。

本文作者 王小波,选自《沉默的大多数》。

罗胖曰:
形成“坏的崇高”,有三个步骤——
1.把具体的情感上升为抽象的原则。
比如,大多数人热爱家乡,所以就有了抽象的“爱国”。
2.用抽象的原则反过来要求具体的人。
比如,因为有“孝道”,所以再混账的父母你也得听从。
3.用暴力保证上述二者的实现。
所以,警惕“崇高”的权力比警惕卑劣的盗贼还要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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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5-8-27 00:23
有一个职业就是什么都不会做,每天在辩论是非。
法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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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5-8-27 02:14
看來這位富人的兒子適合搞法律和當官。很多搞文藝的特別是寫作的好像也有做評論的愛好也都义正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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膨胀螺丝

发表于 2015-8-27 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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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螺丝

发表于 2015-8-28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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